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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功能更新
发布时间:2022-05-09
 

上海票据交易所将对ECDS和交易系统全面优化升级,两者会形成新一代的票据业务系统,预计2022年5月1日首批试点单位将投产上线,2023年7月前,所有市场单位都将完成新系统接入。新一代,到底是怎样的变革?

票据可拆分交易

支持出票人签发以标准金额(单位金额0.01元)票据组成的票据包,就是每张票面面额设定为0.01元。持票人办理票据背书转让、贴现、质押、解除质押等业务时,可依实际需要,将持有票据包按实际支付金额分包拆分使用。票据可拆分、期限缩短为6个月后,支付属性增强,预期银票贴现需求将会减少,支付功能会增强,商票流通量会增大。对银行、财务公司来说,电子商票保贴业务需求加大。

新增“保贴增信”登记功能

新增电票“不得转让”标记后的撤销功能。以往,前手对票据加注“不得转让”,后手一旦签收后,“不得转让”的标注就不可撤销,后手只能持有到期。新系统上线后若再发生这种情况,经前手同意后可以在系统里撤销“不得转让”的标注,撤销后这张票据就可继续流通了。新系统将传统的贴现银行对被增信人(企业或中小银行)的保贴业务从线下搬到线上,新增“保贴增信”登记功能,为后手持票人开展票据贴现提供便利。

电票到期自动提示付款

电票实施到期自动提示付款的流程:(1)银票到期采用系统自动发起、自动应答模式,原则上只要没有做拒付,票交所就自动扣款,自动清算;(2)商票在到期日自动发起提示付款申请,由付款人或付款人开户行手动应答。如果未应答就按照T+3规则,自动拒付或者自动扣款兑付。注意,票交所系统只在到期日自动发起一次提示付款申请,持票人在其他时间依然可以手动发起提示付款申请。

电票追索新功能

新增追索线上清算方式。贴现前追索新增线上清算方式。若追索人收到被追索前手发起“同意清偿申请”,追索人只需做“同意清偿签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将自动完成双方的“票款兑付”,追索流程将更方便。对于贴现前的追索流程,若承兑人不兑付,持票人可向多个被追索人同时发起追索通知,如多个被追索人应答同意后,持票人可选择其中一个被追索人发起清算完成追索。追索人可以拆分方式发起追索,被追索人可对发起追索的票据包分包发起同意清偿申请。贴现后的持票银行在向贴现银行线上追偿失败后,可跳过贴现银行直接向再前手发起追索。

集团财务公司拟安排第三批次(2023年6月)接入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解决多系统间融合难、管理难的问题,实现从票据签发到票据承兑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利于加强风险防控。集团财务公司将持续开展票据业务推广和创新,更好地赋能成员单位的发展,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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