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雅纯)2020年11月底,为进一步推动EAST在非银机构监管领域的应用,提升监管效能,银保监会向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长期以来,监管机构着力构建监管数据标准化。2008年,原银监会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检查分析系统(Examination&AnalysisSystemTechnology,EAST)。监管机构通过EAST报文获取金融机构内部明细数据,掌握金融机构经营情况,并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进行识别、监测和防御,弥补各金融机构数据标准不一致,数据无法统一采集、监测的缺陷。 银行EAST从2012年开始进行数据采集,财务公司EAST起步较晚,最初是从2017年开始在上海、北京等地进行试点报送。《通知》的发布意味着财务公司EAST的正式全国推广。 2020年5月9日,银保监会因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及邮储、中信、光大等共计8家银行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从160万元到270万元不等。 从处罚的案由看,上述8家银行均存在关键且应报字段漏报或填报错误以及分户账明细记录应报未报的问题;有7家银行存在分户账账户数据应报未报的问题;6家银行存在资金交易信息漏报严重的问题;4家银行存在理财产品数量漏报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漏报的问题。 此次是银保监会首次直接对EAST报送开具罚单,罚单金额创下监管机构对合规报送罚单金额的记录,可见监管机构对监管数据报送质量要求不断提升及对EAST的重视程度。 2020年银保监会首次直接对银行EAST报送开具罚单,2021年非银机构EAST将在全国全面落地,反映出监管部门加大数据监管的力度,数据治理成监管重点之一。未来,在大数据时代,监管部门会更加注重数据监管,包括数据安全、数据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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