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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色通缉”看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重要性
发布时间:2019-03-11
 

今年110日到14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红色通缉》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黄金时段播出,全片通过对“百名红通人员”的案例剖析,讲述了国际追逃追赃背后的故事。专题片一播出,便引发全网热议。

截至2018年底,我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5000余名,其中“百名红通人员”56人,追回赃款100多亿。数字无言,却足以震慑人心。这些腐败分子在国内贪了巨额资金,再通过各种手段逃往境外并洗钱,这样的现象让老百姓深恶痛绝。这里给大家列举贪腐人员清洗贪腐所得的几种典型手段:

手段一:以本人和他人身份证件开立多个过渡账户,多级转账,频繁倒手

贪腐人员利用各种人际关系,用借来的他人身份证在各地开立银行账户,通过公司、个人账户等银行账户进行多级转账,并运用开立支票、银行转账、网银转账、ATM 机自助转账、提取现金等方式, 将非法所得化整为零。

手段二:大量提取现金,通过偷运、走私巨额货币,隐匿资金去向

贪腐人员通过他人采取分散、多地、分户、分行等方式提取大额现金,并通过偷运、走私等非法活动,隐匿资金去向,逃避监管。

手段三:成立空壳公司、秘书公司虚构事由接收和转移贪污赃款

贪腐人员通常通过假借亲戚朋友的身份证注册空壳公司,这样的公司既无办公场所又无实际经营交易活动,账户资金来源即为贪污的资金,再通过制作假合同,虚构支付工程款、材料款等事由,开立支票或进行提现、划转,最终将资金占为己有。

手段四:通过非法渠道将资金转移出境

贪腐人员通过“地下钱庄”、“离岸公司”各种非法渠道转移资金后,在境外购买房产、投资生意、艺术品、股票等,为贪腐资金提供表面的合法性,最终将其回归经济体系。

从上述的几种洗钱手段可以看出,金融机构确保客户身份及账户资金交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在阻断洗钱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尤为关键。在当前反洗钱国际形势更加严峻,监管不断趋严的形势下,不论是作为金融机构的财务公司,还是作为客户的成员单位,都应该要提高自身的反洗钱意识,保护自己,自觉履行反洗钱义务,远离洗钱陷阱。客户到金融机构进行开户、变更信息或其他投资行为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金融机构则应当按照规定仔细核查信息,针对非自然人客户还要求进行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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