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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3 号令”剑指何方?
发布时间:2017-06-08
 

反洗钱 我们的责任

财务公司 林凯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 号,以下简称“3号令”) 201771日起实施,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监控进一步收紧。

3号令”核心内容如下:无论个人还是企业,银行账户境内或跨境单日现金存入或支出累计超过5万人民币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者;个人银行账户跨境转账收入或支出累计超过20万人民币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者;境内转账收入或支出累计超过50万人民币或外币等值10万美元者;无论境内还是跨境,企业银行账户单日累计转账收入或支出超过200万人民币或外币等值20万美元者,均属于涉嫌洗钱的可疑行为受到监控。

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并首次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等纳入责任主体范围……如此穿透式监管大额现金交易,意在控制洗钱风险,同时稳定汇率。有分析人士指出,对于普通消费者的体验没有影响,但是会增加小型支付机构的成本压力。对此,央行表示,我国反腐败、税收、国际收支等领域的形势发展要求加强现金管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偷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在跨境交易方面,自然人通过银行机构,利用现金或转账方式向境外汇款1 万美元,则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交易作为大额交易上报,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20万元”。

反洗钱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是促进金融系统健康发展的保证。作为向集团成员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翔业集团财务公司依托商业银行办理人民币资金清算,也同时承担了反洗钱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在未来的工作中,翔业集团财务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反洗钱风险预警和风险前瞻机制,积极承担提高成员企业反洗钱意识的责任,并提早布局相关系统、制度和人员建设,为未来开展更多的业务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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