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厦门讯(通讯员 蔡臻) 4 月,厦门市人社局出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相关规定。集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一个月时间内为5 家成员企业办理26万元的补贴申请,预计全年可以为符合条件的13 家成员企业申请到99 万元的稳岗补贴。据悉,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厦门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以申请领取稳定岗位补贴。补贴办法: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每年申领一次上年度的稳岗补贴,单位社保编号尾数为0、1、2、3 的在每年第2 季度,单位社保编号尾数为4、5、6、7 的在每年第3 季度,单位社保编号尾数为8、9 的在每年10、11 月份,向受理稳岗补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稳岗补贴。受理时间截止至每年的11 月30 日。为了激励企业稳定岗位,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集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及时跟踪了解各成员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评估稳岗补贴政策效果,争取让更多的成员企业享受到稳岗补贴的政策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