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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风险管控助力经营管理增值
发布时间:2015-04-22
 

集团法务部 纪素芳

根据集团公司新的战略规划,法务部将致力于成为业务增值和法律风险管控两个职能并重的专业咨询机构。在审核成员企业董事会材料过程中,一方面,通过对成员企业2014 年度重大合同履行、法律纠纷、应收账款、劳动用工等方面进行法务审计,围绕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另一方面,针对成员企业2015计划中重大投资经营活动,提示法务关键点及策略建议。

一、重视合同签订,关注合同履行

通过对重大资产租售合同、重大交易模式合同等进行法务审计,发现成员企业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存在一定法律风险。鉴于今后成员企业大部分合同均由成员企业经营层自行审批管理,合同风险防范应关注两个环节,一是合同签订,二是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应主要把握三个内容;1、是否按已确定的格式文本签订;2、法务部提示的风险点是否在合同内容上有相应的措施;3、是否有针对性的违约责任。合同履行应主要把握三个内容;1、合同主要义务是否履行。如我方作为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交付租赁物是我方的主要义务,如未按合同约定签署交付书,则承租人有权拒付租金;2、合同确定的交易单据,在履行过程中是否正确签署。交易模式合同中往往随附往来重要单据的格式文件,如收货确认单、定货单等,此类单据的签署对合同履行起到关键作用;3、对方出现违约时,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如是否及时通过书面方式催收款项、要求对方履行等。

二、应收款回收的关键:第一是时效,第二是证据

通过对欠款时间超过6 个月的应收账款进行法务审计,发现部分应收账款存在无法回收的法律风险,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已过诉讼时效,普通欠款的诉讼时效2 年,租金欠款的诉讼时效只有1 年,如果在此期间无任何书面催收送达债务人,债务人也拒绝确认欠款,则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应收款;二是证据不足,根据法务审计情况,部分成员企业存在无债务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结算单据、未签订挂账协议即允许客户挂账等问题,由于会议、宴会等业务合同及挂账合同均无确定金额,往往需要通过债务人或其授权签单人签署的单据进行结算,一旦此类单据未规范签署,今后很难证明欠款金额,自然无从主张。因此,从法律角度,要想收回应收款,应定期与客户书面确认欠款,并及时采取书面方式催收等固定证据、中断时效。

三、用工管理,制度先行

规章制度是在企业内部实施的、关于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需同时履行“通过职代会讨论”和“书面告知员工”的程序。根据法务审计情况,在用工管理方面,普通存在三个问题:1、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规章制度未同时履行民主程序和告知程序;2、虽然有履行相应程序,但签署的内容不规范;3、未严格根据规章制度的内容及程序对员工进行奖励及处罚。接下来,法务部将针对规章制度履行民主程序和告知程序以及员工处罚程序进行规范,制订相应的格式文件,指导成员企业落实签署。

四、审慎选择交易对象,制订格式文本

为落实集团中期发展战略规划,各成员企业将立足于产业特点拓展业务,新业务必然带来新的合作伙伴与新的风险。建议各成员企业在寻找商业机会的同时,应积极关注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同时,针对风险较大的新业务,如融资性物流业务,应提前制定业务风险控制办法,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另外,针对同类交易模式,建议拟订合同格式文本及往来重要单据格式文件,规范交易模式,既能方便后续新业务的合作谈判,又能更好的控制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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