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法务部 张建福 【法律案例】 李某在某购物网站购买“美的”转页扇一台,在安装电扇过程中发现电扇撑杆存在缺陷而无法安装,即向购物网站提出换货。但购物网站在答复中引用网站退换货政策的条款,即“为了享受商品的正常质保,我们建议您将发票开具为商品明细,否则您将无法享受产品厂商或网站的正常质保”,并以发票载明的货物名称为办公用品予以拒绝。为此,李某诉请法院解决。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首先,该退换货政策系由网站事先针对不特定的消费者所拟定,且对于条款的内容消费者并不能进行协商,合同缔结行为在瞬间完成,作为消费者只能同意或者接受,故其性质属于格式条款;其次,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购物网站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以发票的内容并非商品明细为由予以免除,既免除其作为销售商应承担的责任,也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并排除消费者的主要权利,该条款应属无效条款。 类似上述案例涉及的格式条款,在网络购物中其实还有很多,这一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特别是2014年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先后发布规章进行规范。本文将对网络平台格式条款及其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介绍分析,以期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有价值的法律借鉴意义。 什么是网络平台 格式条款? 网络平台格式合同(条款)是指网络平台经营者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合同相对人协商的以下相关协议、规则或者条款。而实际在网络交易环境下,与大部分线下交易不同,消费者无法与网络平台经营者就合同进行协商,消费者就网站的所有协议、规则,要么选择接受,以继续完成购物,要么选择不接受,无法继续购物,因此网络平台制定的协议、规则、条款基本上都属于格式条款。其中比较常见的有:用户注册协议、交易规则、退换货规定、争议解决机制等。 网络平台格式条款 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风险一:因为格式条款内容违法,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如果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在格式条款中规定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例如:“消费者在所购商品存在瑕疵时,只能要求更换,不得解除合同或降低价格,也不得要求赔偿”,该条款就属于免除自己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 风险二:网络平台经营者未尽提示或说明义务,则该格式条款有被撤销的风险。 网络平台经营者未遵循公平原则制定格式条款中涉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并未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则该条款可能被撤销。例如:有些网站将条款放置于网站“不显眼”的地方,或是将字体故意淡化、缩小,消费者一般不易察觉,这就是属于未尽到合理的方式,可能被撤销。 风险三:被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网络平台经营者免除或者减轻自己、加重平台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平台消费者的相关权利,则面临相关行政处罚风险: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网络平台格式条款制 定、使用要注意什么? 集团成员企业如万翔网商、手礼网、万翔冷链等通过网络电子平台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我们有必要完善相关网络平台中格式条款的制定和使用,防范法律风险。 要点一:制定格式条款时,应注意内容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不要利用自己单方制定交易条款的强势地位,随意免除或减轻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如不能有以下条款: (1)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不负任何责任;(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不负任何责任;(3)不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承担依法应负的保证责任或者保修责任;(4)要求消费者同意平台经营者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规定消费者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合理数额;(6)规定自己单方可以任意变更、撤消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7)排除消费者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的权利,如要求争议解决只能选择仲裁机构等。 要点二:建议通过完善用户注册流程、网页设置等方式,以更好地尽到合理提示的义务。 目前网络平台经营者在用户注册时,通行的做法是要求点击“确定”确认接受合同格式条款,有的甚至是默认接受的,只要点击“下一步”就行。如某些网站在用户注册时,直接默认用户已经阅读并同意相关协议、规则,且在协议正文中对涉及用户权利、责任的条款,没有进行任何提示,因此建议: (1)在用户注册页面,将涉及用户权利、责任的重要事项分项(例如交易规则、退换货规则、争议解决方式等)单独列出,并设置链接,需用户逐项阅读、点击确认同意,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操作;同时将注册页面上的需"确认同意"的选项默认为"不同意"、需"打勾"的选项默认为未打勾; (2)在格式条款中,合理运用足以引起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比如在文本首部设置"特别提示: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网站客服"等、字体加黑或标红、字号加大等; (3)除用户注册页面外,在网站显著位置公示相关条款,方便用户查阅、不要以技术手段对合同格式条款设置不方便链接或者隐藏格式条款内容。 要点三:如需要修订格式条款的,建议先公示、通知,再正式使用。 (1)建议在格式条款页面标明当前版本的执行起始日; (2)如需对格式条款进行修订,建议在网站上提前公示,且建议通过站内邮箱、消息等方式提前七日通知用户; (3)建议保存网站修改、更新日志的完整性,不要擅自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