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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发布时间:2014-03-19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到来了。面对日渐成熟的消费大众,如何提升企业产品品质、提高品牌理念和服务水平,以服务塑造品牌,以品牌推动消费,在创造互利共赢的同时,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每家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挑战,值得探讨与深思。

   今年3·15的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在贯彻落实新《消法》的同时,也向全社会吹响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号角,倡导全社会共同来关注和保护消费者责任。

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那些年,我们一起关注过的3.15主题

   1997年开始,中国消费者协会每年都会设置一个年主题,并将年主题作为工作主线之一,开展中国消费者协会全年工作。今年3.15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那么,历年3.15主题都有哪些呢?不妨一起来回顾一下,共同把握消费者权益的发展变迁与未来走向。

2004

诚信·维权

   要求经营者及市场中介机构在市场活动中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的商业道德标准和根本的行为准则,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监督机制。号召广大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以法律的标准积极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

2005

健康·维权

   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

2006

消费与环境

   重点关注消费安全及消费与节能环保的关系。

2007

消费和谐

   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8

消费与责任

   明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有关方面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责任,不断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09

消费与发展

   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

2010

消费与服务

   强调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2011

消费与民生

   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2012

消费与安全

   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服务。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

2013

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推动社会诚信建设,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呵护消费信心,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2014

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201310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2014315日正式施行。新《消法》拥有众多新意和亮点,其核心是“新权益”、“新责任”。

   “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是消费者协会以深化改革和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向全社会吹起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号角。它既是消协组织对落实法定职责的自我要求,也是对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落实保护消费者责任的倡导。

解读新《消法》

   1、新《消法》创新消费维权新理念。构建了消费维权新机制,提供了解决消费纠纷新对策,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2、新《消法》赋予消费者新权益。加强了新领域的消费者保护,拓宽了消费者保护的范畴,丰富了消费权益保护的内涵。

   3、新《消法》增加经营者新义务。加重对不诚信经营行为惩处力度,扩大消费者损害赔偿的范围,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4、新《消法》对消协组织重新定位。赋予消协组织新职责和维权新手段,增强消协组织的维权力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5、新《消法》进一步加大政府责任。明确各级政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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