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储干培养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人才培养更有序、规范、合理 本报厦门讯(通讯员薛阿明陈艺钦)为满足集团快速发展的需求,加快储干的培养与成长,近期,《集团储干培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充分发挥董事会、公司二级培养优势,致力于为储干搭建一个广阔、竞争、完善的培养平台,在选、育、用、留各环节创造有利于储干成长的氛围和条件,为集团的业务发展储备人才,进一步提升人才竞争力。 搭建平台 董事会高度重视 基于集团人才发展战略,董事会统筹规划,为储干的培养和发展搭建了更宽、更广的平台。《办法》表明,在培养主体上,储干是作为公司未来发展所需管理干部、技术骨干而储备,非以一般岗位工作需要为目的,须是入职7年以内尚未担任基层及以上管理岗位序列的集团统招毕业生。此外,各公司可以推荐经董事会批准的社招高潜人才作为储干的补充。 在培养过程中,公司董事长将定期召开会议,以互动的形式了解储干,一年一度与各公司选拔推荐的储干举行座谈会。在培训方式上,集团将在企业文化训练营、管理课程培训、管理干部讲座的基础上增加为期5年的教练计划,通过一对一的教练,让储干更好地掌握工具流程、岗位核心技能和职场通用技能。 此外,入职满2年的优秀储干还可申报“高潜力人才”,在通过专业测评后,进入人才快速发展通道。 循序培养 各公司身体力行 作为储干培养发展的直接主体,各下属公司的培养方式、方法对储干的成长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办法》指出,在储干培养上,各下属公司应严格落实公司总经理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储干座谈会、不少于14课时的板块或公司层级培训和管理课程培训、组织储干不少于3个月且至少两个以上的跨部门轮岗实践、为期5年的储干教练计划和其他各种形式的培养,并鼓励储干参与到公司活动、生产经营工作中。 此外,在储干培养过程中,各公司须严格、准确、详实地记录储干的实际表现,形成相应的储干培养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严格执行各项培养方案的时间节点,循序渐进,保证储干培养有条不紊地推进。 三箭齐发 激励与督促并进 据统计,目前集团有储干近400人,分布于集团各公司。除了“二级关注、二级培养”外,集团还从薪酬保护机制、动态信息库管理、考核监督三个方面更全方位保护储干的利益,督促储干快速成长。 薪酬保护机制是储干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明确,在储干入职一年内实行不低于行业标准或对标企业应届生薪酬中上水平的见习薪酬,见习期满后参与所在岗位绩效考核,实行岗位薪酬,通过完善的薪酬方案强化储干培养体系。 同时,集团人力部将建立储干动态信息库,与储干所在下属公司共同维护和补充信息,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精准度。在监督考核上,各公司对于储干的培养情况将纳入经营层指标考核,同时集团人力部对下属公司储干的培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纠正问题,以确保储干培养工作的有序进行。 集团公司人力部表示,《办法》推行后,储干们将拥有更多近距离向公司管理层、集团董事会表达想法的机会,公司管理层也能更清晰地掌握储干发展动态,实现“双向充分交流”。作为此次培养管理的个体,储干应利用集团和公司搭建的广阔平台,施展自己的才华与能力,调整心态、放低身段,快速完善知识结构体系、提高个人素质修养,为集团快速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