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是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企业,现我司厦门汽车城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12-19层物业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有意者请于2023年7月18日17:30前向我司进行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介绍:公共服务中心位于厦门汽车城核心区域,紧邻厦门后溪车管所,项目主要由2栋高层办公楼、4栋3层裙楼组成,总建筑面积56704.29㎡。 2、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总建筑面积为17355.83平方米,地上总层数为19层,首层层高为6米,二层以上层高为4.2米,标准层为49-60平方米分户小单元,但套内不含分户水电,层单元设置公共洗手间,其中3-11层已整体出租。本次招租范围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12-19层,建筑面积为7556.13平方米。 

免责声明:平面图仅为空间参考示意,不同单元、不同楼层局部可能不同,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项目规划用途:地上总楼层19层,1至5层为会展、办公,6至19层为办公,具体每层房屋用途详见《厦门市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成果编号:FC02201801801)。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资格 1、报名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且实缴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境内公司(不含港澳台)。 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报名招租: (1)处于破产清算状态; (2)报名人或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或存在其他信用不良情形; (3)报名人或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存在拖欠招租人租金、物业费、公维金或其他应付费用未支付的,或报名人已被列入厦门翔业集团严重失信方名单的; (4)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二)招租要求 1、招租范围: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12-19层,该楼层房屋原规划用途为办公,本次招租计划按相关政策性文件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申报改建手续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2、计租面积:1号楼12-19层,建筑面积为7556.13平方米。租赁期限内,前述计租面积不做调整。 3、租金底价:本次招租租金单价采取限定底价的方式,租金底价为23.2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租)。报名人所报租金单价应不低于该底价,否则报价无效。提醒:该价格为按项目现状租赁之价格(楼内电梯厅和公共卫生间已完成精装修,其他部分为毛坯状态,即:公共过道及单元内部均为毛坯),项目后续改建、装修所需费用及手续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4、合同租赁最高年限为9年10个月(包含装修期)。 5、合同经双方签订即生效,给与办理改建相关手续的时间,但租赁期限最晚于2023年12月1日起算。 6、装修免租期为10个月(在租赁期限中以经营培育期的方式体现,即:租金减免后分摊到相应月份,不出现0租金月份)。 7、租金优惠方案:合同租赁期限内前三个租赁年度租金不递增,第四个租赁年度起,在前一租赁年度(即第三租赁年度)月租金标准基础上每两年递增5%,以此类推。 8、综合管理费:暂定为2.5元/平方米/月(按计租面积计算),最终以实际测算并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指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为“厦门兆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月为一个交租期。 10、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租赁保证金金额为成交基准租金两个月的租金,必须于合同签订之日以现金方式全额缴交。 11、租赁意向金:20万元人民币,须于办理意向报名手续之日以现金方式全额缴交并签署《租赁意向金缴交承诺函》,后续签订《租赁合同》时自动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将在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时缴足)。若因报名人自身原因未能签订《租赁合同》的,则无需退还该租赁意向金;若因招租人原因未能与报名人签订《租赁合同》(包括招租人在综合评估意向租金单价或其他商务条件后,双方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形),则将所收取的租赁意向金无息返还报名人。 12、 本项目招租公告期内如有多人报名的(以完成报名登记、缴交租赁意向金、签署《租赁意向金缴交承诺函》为准),招租人将分别与各报名人就项目租赁事宜进行背靠背商务谈判,择优选择承租人;如招租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报名人的,招租人将直接与报名人进行商务谈判,谈判达成的确定为承租人。 13、在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前,如招租人发现报名人资格不符合本招租公告条件的,招租人有权取消报名人的承租资格。 招租人: 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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