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接采购单位通知,现对XM2020-NB0290 2021-2022年度白蚁防治服务(100万以下)集约招标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中 “4.2.4付款时,受托人必须提供6%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更改为 “4.2.4付款时,受托人必须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传真为0592-5706660-6969。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 执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FAX:0592-5706660-6969)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