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就温馨家园新建1号位于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三路130-101现向社会公开竞争招租,我们竭诚欢迎境内企业法人(不含港澳台)或自然人前来竞租。招租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招租人信息 业主: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的招租人:厦门兆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招租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及领取方式 1、领取招租文件是竞租人具备竞租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2、竞租人可于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19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到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二路253号汇通中心四楼厦门兆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租文件。 3、领取招租文件时,若竞租人为企业法人,领取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竞租人合法有效公章,领取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携带供核查);若竞租人为自然人,领取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字(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携带供核查)。 三、招租文件内容 招租公告、招租指南、招租文件附件。 四、招租项目简况 1、招租项目:温馨家园新建1号位于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三路130-101(计租面积128.64㎡,租赁期限内,前述计租面积不做调整)。 2、租赁标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 3、租赁期限:5年(含免租期1个月,自招租项目交付之日起计算)。 4、招租项目经营业态要求:餐饮。 5、租金底价:本次招租租金单价采取限定底价的方式,竞租人所报租金单价应不低于租金底价。 温馨家园新建店面租金底价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71.3元。 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6元;公维金: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0.2元。 6、租金递增: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5%。 7、租赁履约保证金:相当于三个月的中选月租金。 8、竞租保证金: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 项目名称 | 经营 范围 | 租赁 期限 (年) | 面积 (㎡) | 租金底价 (人民币元/平方米/月) | 物业费及公维金(人民币元/平方米/月) | 租金递增 | 装修 免租期 (天) | 竞租 保证金 (人民 币元) | 温馨家园新建1号(湖里区翔云三路130-101) | 餐饮 | 5 | 128.64 | 71.3 | 物业费:2.6 公维金:0.2 | 每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5% | 1个月 | 11006.00 |
五、竞租人的资质要求 1、竞租人须为境内企业法人(不含港澳台)或自然人。 2、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此次招租: (1)处于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市场禁入期间; (2)处于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竞租人、竞租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或存在其他信用不良情形; (4)竞租前拖欠业主或招租人租金、物业费、公维金或其他应付费用的; (5)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六、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1、自行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竞租人竞租前必须自行踏勘现场)。 2、竞租人一旦参加此次竞租,视为竞租人是对招租项目现场已经进行踏勘、充分知悉招租范围及招租项目的实际情况后,并且是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查、成本分析、投资回报、风险评估后进行的报价,并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资质;竞租人中选后不得以未经现场踏勘、未充分知悉招租范围及其实际情况或无法办理经营场所需资质为由要求解除、撤销租赁关系或调整租赁条件或要求赔偿,竞租人必须切实履行招租文件中对报价的承诺,否则,招租人有权不予退还竞租人的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前指竞租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后指履约保证金)。 七、竞租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竞租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7月22日9:00至2019年7月22日9:30止(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竞租会议开始时间)。竞租人需于竞租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携带密封完整的竞租文件到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二路253号汇通中心一楼(不接受邮寄竞租文件)参加竞租,否则招租人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的竞租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2、竞租会议时间: 2019年7月22日9:30时。 3、竞租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二路253号汇通中心一楼开标室。 4、开封竞租人提交的竞租文件后即根据评审办法确定中选人,整个竞租过程将在招租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八、发放招租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先生,厦门兆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邮编: 350209 电话:0592-5706167、18750218087 业主: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的招租人:厦门兆翔物业服务有限公 2019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