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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韵楼招租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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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国资产〔2018〕140号)等规定,我司决定通过厦门市产权交易中心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海韵楼进行公开招租。报名方式、期限及相关资料详见厦门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www.xemas.com.cn),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28014300。 一、标的名称 | 福州空港生活区海韵楼项目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详见《招租方案》 | 三 、 其 他 交 易 事 项 | 招租底价 | 详见《招租方案》 | 招租期限 | 九年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保证金 | 详见《招租方案》 | 拟公告期限 | 20个日历日 (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 | 否 |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 租金价款外是否含有其他需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 由承租人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产权交易佣金及交易鉴证费 |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厦门兆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018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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