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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机场T3、T4航站楼部分商业项目招标书(2018.2)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02
 

各投标人:

我司于2018年2月发布的厦门机场T3、T4航站楼商业柜台招标书,现我司补充说明如下: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指南》的第一款第一条中约定的“投标人应为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公司”改为“投标人应为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公司,售票柜台项目的投标人不受上述注册资本限制”。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候机楼管理分公司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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