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择优选定航空物流运营服务中心1~3#楼室外园林景观工程 景观设计承包人,现将建设工程有关信息公布如下:1、建设单位:厦门保税区航空港物流园建设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航空物流运营服务中心1~3#楼室外园林景观工程--景观设计 3、工程范围与内容:根据航空物流运营服务中心1~3#楼现场情况,以航空物流运营服务中心1~3#楼区域的现状及建筑进行规划,对整体用地范围进行园林景观工程规划设计,景观用地面积约9164平方米,另外,屋顶花园约2029平方米 包含:配套广场、主入口、地面停车位约114个、中庭、景观小品、屋顶花园、绿地。 4、项目实施时间:2013年1月(设计总工期为45日历日,其中方案修改设计1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5日历日 )。 5、项目实施地点:厦门象屿现代物流园区航空港工业与物流园区 6、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9729.29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649.829平方米,景观用地面积约为9164平方米。航空物流运营服务中心1#楼用地面积10347.621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40.4%;航空物流运营服务中心用地面积11094.64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17.5%;航空物流运营服务中心3#楼用地面积8287.036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36.7%。屋顶花园面积约 2029.8平方米。 7、投资额约 660 万元人民币。 8、报名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境内法人; 2. )风景园林 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 3.)不接受采用联合、合作等形式组成的联合体报名; 4.)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合理的优选,确定邀请对象,对未邀请的单位不予解释。 5. )投标单位负责本项目的主持设计师必须在三年内有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的500万以上的大中型商业地产景观的主创设计经验。该业绩以能够体现主创设计师姓名的设计合同、施工图纸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认定依据。 注:境外设计单位应提供登记注册证书,应有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的境内设计单位作为投标联合体。 9、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司递交单位介绍信、资格证明文件、证明业绩的有关合同文本、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等资料原件(若为复印件应当加盖报名人公章方为有效)。报名人须对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10、本项目拟采取资格预审,本公司对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报名人不做任何解释。 11、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3年 1 月 4日下午。有关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联系人:陈蓓 联系电话:5706617 传真:5730948 联系地址:营造一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翔云二路253号汇通中心5楼)。 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 2012 年 12月25日 |